欧盟clp法规(全称是《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、标签和包装法规》)这一
新法规将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自该日起带入欧洲市场的所有物品必须符
合以下条件:
1 从2010年12月1日起,公司带入欧洲市场的物品,必须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
(echa)的注册,预注册已不再适用。
2 从2010年11月30日后,新的clp规章开始适用于带入欧洲市场物品。
3 根据clp新规,物品需要被贴上标签、包装和分类。生产商、进口商以及/
或者是下游用户都有责任遵守。他们需要处理分类和标签。标记、重新包装以及/
或者重新调理包装的费用由负责人承担。
4 每个包装必须有标签。包括外,中和内包装。标签上的语言必须是使用这
些物品国家的语言。
5 商品必须附有安全数据表,其格式要按照reach法规中所描述的进行。对于
在荷兰重新包装以及/或者使用的材料,需要用荷兰语写的sds单。
6 没有注册reach的物品,将不允许被带入欧洲市场。这意味着,没有正确的
sds(提及reach注册号)的货物通关订单将不被接受。
7 用于通关的销售发票要提及reach注册号。